长沙9岁男孩,在小区内被“精神病人”击打致死,触发广泛争议。据悉,“施暴者”有精神病史,并且其母亲称:“此前还帮自家姐姐接送孩子,没有伤人行为,鉴于儿子病情较为稳定,年春节前后,停服长期服食的精神病药”。
就事论事,对于这样轻描淡写的回应,总让人感到些许不悦。毕竟,“施暴者”将一个9岁男孩,暴打30十分钟后致死,这是无法被原谅的事实。可是,就因为他有“精神病史”,貌似案件的性质,就会转向“宽容和赦免”。
不过,当“施暴者”被真的定性为“精神失控”,那么接下来的“锅”,似乎就要推向家属。因为,对于一个精神病人,作为监护的家属,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因为,谁都清楚,对于极端性的精神病人,就是不确定性的“祸患”。
虽然,案发初期,主流的舆论一致谩骂“人群冷漠”。可是,作为旁人,如果在9岁孩子没受重伤的情况下,对一个“疯子”施行暴打,结果由谁来承担,这又是一个问题。因为,关于“见义勇为”导致的纠纷,也是时有发生的。
所以,对于路人的“冷漠”定性,可能还要从长计议。因为,真正导致悲剧的还是“施暴者”以及“施暴者的家属”。由此,对于旁人的裹挟和道德审判,还是应该有所审度。要不然,就会混淆事实,让旁人变得更加冷漠,更加高高挂起。
然而,接下来的考量中,如果以当下的法理尺度,无法追责“施暴者”(精神病人),那么其家属的责任,总还是无法回避的。毕竟,关乎精神病人的监护,当事家属是失职的。而对于其母亲的说法,到底是不是真实的情况,也有待实证。毕竟9岁男孩惨死,总是要有一个交代。
市井中的精神病人,绝大多数都被打入“废人的行列”。说到底,就是“家人不爱,路人厌烦”的状态。由此,这样的人,基本上是孤独终老的,父母在的时候,还能勉强活出正常人的状态,父母一旦离世,基本上就是活一天算一天。经济好的家庭,可能会送入相关的护理机构,经济差的家庭,基本上就会堕入流浪汉的序列。
从人的角度上看,精神病人是应该被尊重,被